一、县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驻县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驻县审计局纪检监察组
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责:
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调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根据监察结果提出监察建议;对本派驻机构干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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